文件名称: | |||
统一登记号: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2024年10月隆回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人代表(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行政处罚决定书(隆)应急罚〔2024〕ZF-223号 |
隆回县**环保砖厂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案 |
隆回县**环保砖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524MA4PDLF**R) |
刘*贵 |
2024年9月10日10时,小沙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隆回县同升环保砖厂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现场有一名作业人员(姓名:杨*喜)在砖厂生产区钢架棚上方进行焊接作业加固,执法人员检查其作业人员证件时,其未能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经核实,其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并参考《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 年版)》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第一项的行政处罚裁量等次 |
决定给予人民币五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期限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27日 |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9月12日 |
( 一审: 廖丁础 二审: 邱清龙 三审: 李福中)